2007年,我市切实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取得了显著成效。
针对我市房地产市场的具体情况,先后下发了“开展房地产广告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有关问题”、“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商品房预(销)售行为”的通知,严格检查房地产项目从立项、审批和土地征用等关键环节。2007年,我市共有房地产在建开发项目15个,其中新开工5个,续建10个,15个开发项目中,延安市区占11个。延安市区全年共办理了7个楼盘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经济适用房预售许可证》,预售商品房3569套,预售面积41.63万平方米,预售经济适用房1530套,预售面积20.7万平方米;在商品房预售许可管理中,市房产局坚持深入现场、审验原件,跟踪进行管理,要求必须在10日内开盘,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到房产局进行预售合同备案,广告发布管理实行严格的审查登记制度,对发布虚假房地产广告的,广告主、广告经营单位、广告发布者都要受到严厉制裁,加强房地产预(销)售合同管理,全面推行了房地产预(销)售合同示范文本。检查整顿中,共下达限期整改书22份,处理群众来信21起,培训开发企业管理人员310多人。加大典型案件的查处力度,截至目前,已对9家违规开发企业进行了查处。其中,对延安嘉丰房地产开发公司、延安龙泉房地产开发公司、延安圣龙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超资质开发、违规销售分别处罚人民币5万元并向全市通报,限期整改;对陕西玉龙房地产开发公司、陕西白云房地产开发公司、陕西华龙房地产的违规广告、违规销售分别处罚人民币2万元,并向全市通报,限期整改;对延安宏远房地产开发公司、延安京安房地产开发公司、陕西龙飞房地产开发公司存在的超资质开发、违规销售等问题在限期内予以改正给予全市通报批评。
来源:延安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