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绥德一信用社主任冒名为自己放贷94.6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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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www.zgya.com 发布时间:2008/1/23 阅读:871次 |
本报榆林讯(记者 贺宝利)绥德县信用联社石家湾信用社主任刘鹏飞冒名为自己“贷款”94.6万元,因涉嫌犯罪, 绥德信用联社内部调查的结果表明,刘鹏飞用同一身份证,伪造出两个身份证冒名多次贷款。2007年6月下旬,联合调查组入驻绥德石家湾开始介入调查,调查中,刘鹏飞失踪。联合调查组遂以刘鹏飞涉嫌挪用、冒名贷款94.6万元,向警方报案。当地联社曾悬赏3万元搜集线索,绥德警方多次前往宁夏、四川绵阳等地抓捕,今年1月18日,刘鹏飞在四川绵阳落网, 据知情人讲,刘鹏飞于2003年被提拔为绥德石家湾信用社主任。之前,在信用社工作期间,曾因在营业窗口用假币为顾客支付“现金”,曾被开除查看留用2年。 记者调查了解到,按规定,基层信用社每次贷款的最大权限仅为5万,5万以上要经绥德联社审批,而刘鹏飞的多数冒名贷款都在5万以上。由此,去年12月信用社有关领导因监管不力等问题受到处分,其中,绥德信用联社理事霍某被撤职,主任郭某被免职。 来源:三秦都市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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