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榆林讯(记者许森枷) 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神木县发生了两起造成7人死亡的煤矿有毒气体中毒事故。12月7日,榆林市政府办公室为此发出了紧急通报,要求各产煤县区全面开展一次煤矿一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气体大排查。
榆林市境内的煤矿大多属于低瓦斯矿,但井下一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气体含量较高,给矿工生命带来严重威胁。今年3月31日,神木县孙家岔镇庙湾煤矿发生一起有毒气体中毒事故,导致4名下井工人死亡,5人轻度中毒。12月5日,神木县中鸡镇李家畔村瓜地湾煤矿又发生一起井下有毒气体中毒事故。造成3名矿工死亡,2名矿工轻度中毒。
12月7日,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出了关于瓜地湾煤矿“12·5”事故的紧急通报。通报指出:这起事故发生在榆林市煤炭资源整合期间,说明了部分煤矿矿主利欲熏心,开始不择手段地超层越界和超能力、超强度生产,导致重大安全事故发生。事故的发生也暴露出基层煤矿安全管理工作还存在认识不到位、安全措施不到位等严重问题,一些煤矿企业只片面追求经济效益,漠视煤矿安全生产和矿工生命安全。为此,榆林市政府在要求各产煤县区继续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的同时,煤炭管理、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企业要立即进行一次以一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气体为重点的安全隐患拉网排查活动,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矿井要责令停产整改。同时,煤矿必须给下井工人配齐自救器,并要配齐一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气体检测仪器,对井下监测监控探头要按时进行校验,加强对有毒有害气体的监测检查。
来源:西安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