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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大学200多名未还贷的毕业生目前尚未拿到毕业证。校方称此举属“分期放行分期派遣”,并承诺本周末都可离校
核心提示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家庭贫困的大学生可以按程序申请助学贷款完成学业。但因种种原因,部分贷款的大学生毕业后成为“不良信贷”者,还贷违约率高达65%,对此,银行和校方各有各的苦衷与尴尬。
一位高校处长表示,“全国高校都存在这类问题,助学贷款期待相关政策和机制的完善,更期待部分贷款学生提高诚信意识”。
学生:贷款期限未到就让还钱
延安大学今年尚未归还银行贷款的870多名毕业生几天前被老师告知,“不还贷款就不给发毕业证”。目前,仍有200多名未还贷款的学生,尚未拿到毕业证。
罗美(化名)是延安大学文学院2004级(三年制)专科学生,昨日上午,她告诉记者,因为家庭贫困,她2005年申请了助学贷款。经批准后,她于当年6月20日与银行和学校签订了一份“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
与普通合同不同,这份合同有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罗美是甲方,银行是乙方,学校作为丙方也出现在合同中。罗美的贷款金额为6000元,合同的“借款期限”一栏后显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共120个月,即从2005年6月20日至2015年6月20日。罗美不解地说:“明明是贷款期限没到,可就是现在催着还。”
“有部分师哥师姐的信誉度不好,银行怕我们离校后也不好好还钱,学校担心自己受麻烦或负连带责任,就要求贷款的同学马上还钱,”延安大学外国语学院一位还不起助学贷款的毕业生委屈地说:“这是对大多数以后能按时还款的同学人格上的一种藐视,有人毕业后成为‘不良信贷’者,但也不能搞一刀切,认为贷款的同学都是这种素质。”
延大文学院一位男同学说,没贷款的本科毕业生7月4日已办完了离校手续并拿到了毕业证,专科毕业生也在7月5日拿到了毕业证和派遣证,许多同学已开始上班了,“但我们学院的领导却告诉没还贷款的同学,不还贷款就不能办离校手续,更拿不到毕业证!把人能急死,现在就业这么难,好不容易签了个比较满意的单位,已过了报到时间,但我还走不了”。
校方:此举属“分期放行分期派遣”
昨日上午11时,记者在延安大学学生处看到,几十名学生各拿一份贷款合同,拥挤在办公室外的走廊里。“老师们正开会,我们已给银行还了款,等着办理离校手续。”一位女同学说,只有还完贷款后才能拿到一份“离校清单”,再经学生处处长签字“放行”,她才能顺利地办完其他手续并拿到毕业证和派遣证。
延大学生处一位负责人表示,包括今年毕业的学生在内,该校学生共贷有900多万的助学贷款,“仅今年的毕业生中,就有870多人贷有助学贷款400多万元。”
“我们让老师动员没还贷款的毕业生,充分认识诚信对一个人的重要性,希望他们能积极还清助学贷款”,学生处负责人表示,经过几天的努力,已有600多名毕业生还清了银行贷款,但仍有200多名同学没有还贷款,总额约有100多万元。这位负责人不赞同“没还贷款就不给发毕业证”的说法,他称学校的这一做法实在是无奈之举,“是分期放行,分期派遣。能走的先走,不能走的推迟几天再走。”
银行:谁愿意做好事还背黑锅?
延大学生处负责人向记者承认:“按规定,同学们的助学贷款可以在毕业后4年内还清,最多可以延续到6年。”但银行与学生签订了贷款合同后,为什么没到期就着急收回呢?“是因为有不少已经毕业的学生不讲诚信,不能如期还贷,还贷违约率高达65%,这增加了银行的不良贷款频次和额度。”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银行负责人表示,这种情况下,因为具体负责贷款业务的都是基层银行,而上级管理机关省级主管银行考核业绩时一旦发现哪家分行或支行的不良贷款越来越多,就使该行的综合业绩大打折扣,“银行为贫困学生贷款是执行国家政策,帮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是善举,但落实到基层银行,谁愿意做好事还背黑锅呢?具体操办的银行可能其他方面的业务都非常突出,但却因为这些问题评不上先进,甚至影响到一部分人的升迁。”“这是一个社会性话题,全国高校多少都存在这样的无奈。我们学校去年就有40多名学生毕业后突然‘人间蒸发’了,搞得学校和银行都很头疼。”延安大学学生处负责人表示,许多高校现在“望贷生畏”,从内心里都不愿再搞助学贷款的事情,“但没办法,每年还得搞”。
承诺:本周末毕业生都可离校
昨日上午,延大学生处办公楼的大门上,张贴着一份“各位贷款的同学请注意”的通知:请今天下午和学院联系,做好诚信教育、还款协议书确认等相关事项的准备工作,经学校与银行初步议定,星期三(明日)进行协议确认书的签订工作。落款为“学生处”。
“我们主要是对学生进行诚信教育,再由各班辅导员和学院领导做工作,11日让没还贷款的学生和银行签订一个还款确认书,里面必须附有学生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家庭住址和亲友联系电话,并希望学生以后能及时提供变更后的联系方式,最好在校内有联系人。”学生处负责人表示,200多名学生还没有拿到毕业证,“是因为和银行的手续还没完,学校让他们分期走、分期派遣,本周末还没还贷款的学生都可以离校,到工作单位报到。”
探究:为何有大学生不按时还贷
助学贷款本是国家对贫困学生的一种关爱和帮助。但为什么仍有一些大学生不能按时还清贷款,甚至根本就不还呢?
延安大学一位已还清助学贷款的同学说,有许多贷款的同学对还款的具体事项不清楚,“只知道自己贷款了,以后要还,没引起足够的重视,反正又不是谁一个人的事情”。“有些同学对自己在银行产生不良信贷的结果,以及对个人以后造成的危害的认识不充分,总想着没还钱自己也好好的,谁也不能怎么样,以后也许永远都不会再贷款了,不良信贷就不良信贷吧。”延安大学一位大三辅导员表示,也有部分学生,尤其是专科毕业的学生,因为没有找到工作,家庭和个人都还没有能力偿还贷款,“当然,也不排除个别学生不讲诚信,把助学贷款不当一回事,就像自己从没贷过款一样。”“有些同学不是不还款,而是不按时还款,想着这个月或这个季度晚几天还也没关系,下个月或下季度提前还给银行不就行了,岂不知银行就因为贷款方的晚了几天又增加了不良贷款数额。”
一位银行职员也承认,个别为学生提供助学贷款的银行在县级行政区域没设分行或支行,“从技术上讲也给还贷工作带来不便”。
建议:制度和体制上有待完善
记者在调查时,多位高校和银行工作人员表示,要从根源上扭转学生、银行与学校共同面临的无奈和尴尬,除了期待个别贷款学生的素质提高外,也期待制度和体制上的完善。“我建议将在学校申请助学贷款改为生源地贷款,这有利于银行收回贷款”,延大学生处负责人表示,学生毕业后与学校更多的是一种情感联系,而缺乏实质性联系,“改为生源地贷款后,银行至少能找到学生的家长或亲属,不怕谁再突然‘蒸发’,贷款时家庭也应该有抵押,可以尽量避免银行产生的损失。”“每一笔助学贷款,学生所在学校都向银行交过4%的风险抵押金,省财政也会支出4%的风险抵押金,但这些钱都存在省一级银行”,一位在银行工作多年的职工表示,如果省级银行能充分发挥这8%的风险抵押金的作用,使各分行或支行能在一定范围内避免出现严重的业绩下滑,就能相对调动这些银行对助学贷款工作的积极性和热情,使这项工作长久而良性地开展下去,让更多的贫困学生得到帮助。“我认为还应建立明确的惩罚和奖励体制”,延大一位金融学教授说,对学生产生的不良信贷记录,现在更多地停留在书面上,显得有些“虚”,要从体制上想办法让它“实”起来。奖励力度要加大,助学贷款工作搞得好的银行和学校,许多职工和老师肯定做了大量的工作,要将这种奖励落实到具体部门或个人,“使国家的好政策变成好的现实和结果,同时在全社会倡导好风气”。 本报记者 周清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