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泉作业废水处理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二次网络公示
2023-02-16 10:30:19 作者:未知 来源: 网友评论 0 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等相关要求,陕西海吉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甘泉作业废水处理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二次信息公示,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环境保护方面的宝贵意见。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及查阅方式和途径
陕西海吉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甘泉作业废水处理站项目,位于延安市甘泉县桥镇刘老庄(泉128原有井场),环评单位已完成征求意见稿的编制工作,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获取:
(1)通过下文附件查阅:
(2)通过电话或其他便利方式联系建设单位借阅纸质版报告,联系方式:18049261498。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陕西海吉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二路北侧逸翠园三A期第1幢6单元21层62102房
联系电话:15191166238 联 系 人:杨涛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名称:西安元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建商务广场第1幢2单元6层20620号
联系人:裴 工 联系电话:18049261498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范围:征求您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非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不在本次征求范围内。
受征公众范围:项目拟建地周围3-5km范围内,可能受本项目影响的村庄和企事业单位等。
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①项目建设可能带来的环境问题。②对该项目建设与否所持的态度。③对该项目环保方面的其他建议和要求等。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本项目公众意见表的见下文附件二。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采取信函(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公众可以通过网站链接下载公众意见表,填写对本项目提出的意见和见解,并请留下相关联系方式,以便对您关心的问题和意见作出解释和说明。填写完成后发送至邮箱:337241433@qq.com,通过联系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确认收到邮件后,即代表提出意见有效。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对项目环境影响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有效时间为:本次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附件一:甘泉作业废水处理站环境影响报告书
附件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陕西海吉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23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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